Long.X

奇人奇案 之 白夜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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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叶玉树、守墓人(第一人称)(《奇人奇案》)

暴露年龄的剧........感觉能看到的都是有缘人......

当年真的很喜欢《奇人奇案》,居然在有生之年等到了叶玉树(医生)和陈忠道(巡捕)的扮演者合作饰演秦明(法医)和林涛(刑警),然而《法医秦明》这个剧情emmm。于是忍不住重温了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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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遇

我是个没有名字的孤儿,小狗这个名字是孤儿院院长随口取的。

我的童年被围困在孤儿院的高墙里,上海十里洋场的翻云覆雨、活色生香和我本没有半点瓜葛。孩子的世界里只有自己的感受,孩子的手段幼稚而直截,孩子的安全感来自于对异类的排斥。——这是人中最单纯也最残酷的一面。

自然,从狗洞中被捡回来的我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被排斥的对象。

从我记事开始,我就被大孩子们追打。在我十岁左右的时候——嗯,只能说大概是十岁,毕竟沒有人细数一个弃儿的年龄——就已经从实战中学会了打架,孤儿院里大大小小的孩子都对我露出畏惧的神色退后三尺。我学着评书里的混世魔王程咬金,抢来一把大斧子做为“兵器”,开始肆无忌惮地翻出围墙。

围墙外的上海有吱吱呀呀的二胡、有商贩鞋匠、有流里流气的泼皮、游手好闲的巡捕、风雅的旗袍女人、还有气派的黑色轿车。我入目新奇,却很快地感到厌倦:围墙之外不过是一个更大的孤儿院,我依旧是人们白眼中的虫豸。我那时候最常去的地方倒是一所新式学堂,里面都是和我一般的小小少年,他们衣冠楚楚地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着天南海北的新鲜学问,我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十五岁的时候,遇见了他——他一生背负着沉重的秘密,以致从未曾以真名姓示人,我姑且叫他叶玉树——这是他用过的最后一个名字,也是最符合他形象的名字了。“皎如玉树临风前”,那些文化人都这般形容他。在我认识的所有人中,也再未有人如他那般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他与我年岁仿佛,甚至或许比我更为年幼。他是那所学堂里的医学学生,干干净净、斯斯文文的,除了形容过分好看,似乎与其它学子并无不同。然而学堂里的孩子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不是本地人、不会说上海话,成绩优秀,又招女校的学生喜欢——这简直不可饶恕!

在一个橙黄橘绿的黄昏,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将他围在巷子里殴打——和孤儿院里一样的幼稚把戏。我居高临下地看着:叶玉树被打得靠在墙下,白色的衬衣被撕成条缕,拳头和棍棒都直接招呼在皮肉里,雪茄烟头狠狠烫在后背上。他终于痛得叫出了声响,黑亮的眼睛迷离涣散,汗水打湿了额前的头发,他的右手却紧紧护着左手的手臂。

追打他的男孩子越围越紧。

我一声冷笑,竟鬼使神差地举起斧子挡在叶玉树面前。那些娇生惯养的小娃娃哪里是爷爷我这身经百战的浑世魔王的对手,几个空样式就被吓得哭爹喊娘、逃之夭夭。我得意地把斧子往地上一撂,像拦路抢劫的山大王一样仰天长啸,一种装逼的豪情涌上心头。

我和叶玉树就是这样“不打不相识”。

 

(二)共处

十五岁的年纪,最是讲求一诺千金的仗义。我决计不会丢下叶玉树不管。我小心地搀扶起他,故作绅士地问他家住何方,需不需要就诊。

叶玉树抬起眼来,神色竟然十分镇静,听到我生涩庄重的用词甚至微微笑了一下。他检查了自己的伤口,一脸云淡风轻,“皮肉伤而已,无碍。小先生可否送我回家,我家在城南墓地。”

家在城南墓地?我吓得差点直接把他送到医院。

“你怕了?还是你也做过亏心事?”他在我耳边轻轻地笑着,温润却带着血腥的气息丝丝钻入我的耳朵。

“怕?我有什么怕的!”我一跺脚,仗着自己身强体壮,背起他就走。

 

城南墓地埋葬了很多无家可归的人。据说清朝末年,见利忘义的官兵曾经觊觎城南人家的书画珍玩,竟然纵兵劫掠,众多无辜百姓死于非命,死后就被葬在城南的墓地。我曾在一年前来过这里,那时周遭四望凄清,连白日里都有乌鸦和蝙蝠盘桓,夜里更是有冤鬼的哭诉。而今日此来,我却发现坟墓边的荒草被人清理过,荒弃的坟包上重新立起无字的墓碑,墓地间还竟然飞动着白色的蝴蝶,纤弱而幽艳。

我心中忽然一动,这是莫不是叶玉树所为?他可真是个奇怪的人。

叶玉树的“家”是墓地旁一个不起眼的洞穴,看起来完全隐没在草木之间,幽暗古怪。我开始紧张起来,心脏砰砰直跳——他与我素昧平生,把我带到这荒郊野岭,到底有什么企图?又转念一想,旁人若是看了,大抵会问我一个身强力壮的混混,把一个英俊斯文、风度翩翩的小少爷打得伤痕累累,带到这人烟稀少的城南,我到底有何居心?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

叶玉树奇道,“有甚么可笑的?”

我连忙敷衍道,“我在想这些坟头莫不是你修葺过的?你可真是个心善的人!”

叶玉树听了一愣,没有接话,却露出一丝似嘲似讽的笑意,眼底无端闪现出奇异而悲凉的神色,让人悚然心惊。

 

我将叶玉树搀扶进他的“家”。据我所知,学堂里念书的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父亲抽着昂贵的雪茄、仆人开着气派的豪车、家里满是高档的红酒和咖啡。而叶玉树家里陈设简单到单调,没有一丝烟火气息。他的房间里几乎都是书籍和稿纸,排放得整整齐齐,甚至有一些学堂里用到的仪器设备。

叶玉树熟练地拿出医药箱给自己包扎了伤口——他的动作比给我们孤儿院看病的神父还干脆利落。

我不由感叹道,“你还真是个勤奋刻苦的好学生。”

叶玉树谦虚道,“不敢当,但是只要与医学有关的,我都会感兴趣。”

我道,“你回家之后吃什么?你这里好像没什么能吃的,除了药。”

叶玉树道,“我一般会在食堂,晚上很少回来。”

我又道,“你的家人不在上海?谁供你上学?”

他微微一顿,笑道,“很巧,我也是孤儿。族人给我留下了一笔钱,我一个人在这里念书,同时在教堂医院做义工。”

我奇道,“你怎知道我是孤儿?”

他又笑道,“我还知道你是哪个孤儿院的。”

我不相信,“你诈我。”

他道,“你不喜欢孤儿院,所以天天来学堂?我这个月已经看到你六七次了。”

我讶然。

叶玉树道,“你若是喜欢,周末可以到我这里来看书,算是我对你出手相救的酬谢。”

我立刻喜上眉梢。

 

我和叶玉树就这样在腐草为萤的城南坟地中度过了一个个周末。叶玉树天资英纵,一点即通;而我纵然心驰神往,也抵不住头脑愚笨,看一个钟头就打起了瞌睡。我睡着前,叶玉树正襟危坐,看书看得全神贯注;我一觉醒来,叶玉树依然正襟危坐、全神贯注。

我向窗外看去,天色已经发黑,叶玉树却半点没有休息的意思。

我一声叹息。

不到两个月,我已经肩负起照顾叶玉树的重责,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酬谢谁。这家伙认真起来根本不要命,经常通宵看书做实验,只要一停下来就会头疼犯困,我便给他温上毛巾敷面。我怕他太累,会在黄昏的时候和他一起在腐草间散步透气,和他讲一些上海滩街头的奇闻轶事,从街头突然花钱如流水的地痞混混到一夜暴富的达官贵人,他都含笑听着;我也会拦住他不让他喝咖啡,后来甚至会强迫他在午夜时分卧床休息。

他是个极其孤独、极其缺乏安全感的孩子,睡眠很浅,经常在半夜惊醒,醒来时已经泪流满面。待我问起,他却什么也不愿意说,我也不便再问。不知不觉间,我已经习惯身边有他的存在。我那时没有意识到,他将会那样深刻地刻在我的生命里,像纹身、像影子,一辈子相伴而行。

 

(三)复仇

叶玉树在上海学习了一年便得到了出国留学的名额,以他的天资、他的勤奋和他身上诱人的黄金,这也在意料之中。

在夏日的蝉鸣中,我在孤儿院门口破天荒地见到了一身白色西服的叶玉树。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找我,一年的时间,他越发成熟风雅,俨然一个小大人模样。

他礼貌地和院长交涉,留下几张支票将我领了出去,开始了远渡重洋的学医生涯。我也换上了整洁装束,成为一路照顾他的学友,也终于开始走近他敏感沉郁的内心世界。

我渐渐从他的呓语和看似不经意的闲话中拼凑出他沉重的过往。

他的故乡在云南边陲,那里泉水清冽,蝴蝶翩跹,宛如世外桃源。在他六岁的时候,驻守云南的官兵来到他的故乡,为了强取村中的黄金恩将仇报,将他全村的族人悉数杀死。那一夜枪声四起、刀光凌冽、血流满地,他在父母的舍命相护下留得性命,一个孩子九死一生,靠着村中地窖里的黄金从云南一路辗转,后来来到上海,又远渡英伦求学。

漫天的血光成为他永恒的梦魇,他发誓要让为一己私欲而杀害他族人的凶手一个一个血债血偿,痛不欲生!他在留洋前就费劲心机找来了当年屠杀村落的军队名单,整整三页纸张的名字,其中就有在上海名人姚发和姚华生的名字。

在叶玉树二十岁的时候,他已经提前修完了五年学制的医学课程,他读遍了剑桥图书馆中几乎所有重要的医学书籍,开始在暗地里研究病毒学和神经科学。病毒学和神经科学是那时最前沿的科学,连他的导师都语焉不详。众人只道是他天才,定要在未知的领域开疆拓土,几乎没有把他对科学的执着与不为人知的复仇计划联系起来;更无人知晓的是,他开始悄悄地豢养变异蝙蝠。

他每天用生肉悉心喂养那些巨大的蝙蝠,看着它们进食、看着它们安眠、看着它们繁衍,甚至对着它们讲起自己的往事。而我只能陪在他身边,看着他起早贪黑、看着他一步步走向宿命的悲剧。

他对蝙蝠比对人要坦诚可爱得多了。那些变异的蝙蝠久而久之竟通了几分人性,不但能够分辨形形色色的人,而且对叶玉树毕恭毕敬、心意相通,也对我这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学友表露出难得的善意,让我受宠若惊。

 

这一晃又是五年,叶玉树已经成为风华正茂的青年,一身白色长袍玉树临风,五官愈发精致英俊,显出惊心动魄的魅力。他从英伦回国,带着一身傲人医术,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复仇之路。

叶玉树起先受聘于天津陆军军医学堂。他穿着白色的医生服或是白色的西装礼帽,谈吐文雅地周旋在军官政要之间,仿佛坠落人间的天使,津门下野的政要名人很快将他奉为上宾;而我一身黑衣守在公墓旁黑色的夜里,仿佛一只来自地狱的幽灵,等待着他的指令,也等待着他在夜色中归来,。

我们从未在人前见过面,也没有人会怀疑一个玉树临风的白衣医生和一个阴郁寡言的黑衣守墓人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正月的月圆之夜,下野的军机要员甄贵从京城来津休假,照例晚上九点钟在洋楼的书房里装模作样地焚香诵经,一只巨大的变异蝙蝠破窗而入。

十日之后,甄贵被蝙蝠病毒折磨得幻象丛生、担惊受怕、形销骨立,终于带着当初一夜暴富的秘密痛苦地选择了自杀。他临死的时候大声叫嚷,说他看见了成群的蝙蝠;又说看到了成群的蝴蝶,一种云南才有的白色蝴蝶,仿佛昭示着黄泉的路。

人们都说他是真的疯了。

那夜夜色深沉,叶玉树带着酒来到我们在公墓旁的地窖里。他容色惨白,神情恍惚,倒酒的手止不住地颤抖。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叶玉树本就不是冷漠无情的人,相反地他骨子里敏感而多情,甚至不乏善良心软的一面。他那时候本能地感到无助和害怕。可是他的双手已经染上了鲜血,他再也没有回头的路了。

他的身边只有我了。我鼓起勇气握住了他冰凉颤抖的手,小心翼翼地捂热,又将自己的黑色风衣裹在他白色的西装上。叶玉树有些诧异地抬起迷离的醉眼,睫毛微颤,两行清泪籁籁而下。

那一刻我真的很想拥他入怀。

少顷,叶玉树不动声色地抽出了手。他再抬起头来,又是冷静自若的模样。他从抽屉里拿出边陲部队的名单,郑重地划去了甄贵的名字,签上了当日的日期。

不远处西开教堂的钟声悠悠响起,虔诚得让人心悸。

叶玉树在天津逗留了三个月,一共杀了四个人,终于在暮春三月的傍晚乘着火车到了北平。除了摇落了几家名媛的芳心,真真不带走一片云彩。

 

(四)血债

叶玉树第一次误伤在北平。

蝙蝠咬伤了他的仇人金万贯。发狂的金万贯疑心相伴十年却依旧态度冷淡的发妻蓄意加害,亲手杀死了自己枕边人。毫不知情的金夫人半夜被送入医院,叶玉树暗自心惊,拼尽全力也没有挽回她的性命。

金夫人的死于非命让叶玉树产生了同病相怜的惋惜,他把自己关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久久不出来。我靠着蝙蝠的传信匆匆赶去,看到叶玉树一身白衣在黑暗中显得分外阑珊。

一代名媛香消玉殒,而病入膏肓的金万贯居然觊觎起主治医师叶玉树的容貌。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叶玉树独自一人踏入他的病房,色胆包天的金万贯被幻象驱使,死死纠缠住叶玉树,撕破了他左臂的衣袖。

他看到一只蝴蝶纹身。

云南,蝴蝶泉边,藏着黄金的世外桃源。一幕幕连同漫天的血色涌向金万贯的心头。

一切浮出水面,金万贯捶胸顿足:“十九年前一时大意,为什么没有给你补上一刀!”

这是金万贯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

叶玉树一声冷笑。他对金万贯恨之入骨,他居然动用手段,将他的尸骨偷梁换柱运到了我们在墓地旁的石室里,碎成万段喂养蝙蝠。

叶玉树细致温存地喂养着蝙蝠,好像照料着钟爱的宠物;我替他褪下被撕破的白色上衣,小心地缝好,替他煮上咖啡,又替他清理手臂上的伤痕。幽暗的灯光将我们的剪影映在石墙上,仿佛一幅古老的画。

他手臂上蝴蝶纹身被金万贯的抓出了深深的血痕。我不由怒道,“姓金的色鬼!我听说过在医院侵扰女护士,还没听说侵扰主治医师的,真是生怕自己死不了。你这是玩火自焚,若是真赶上亡命之徒,或者他蓄意报复,你还真赔上你自己?”

叶玉树道,“赔上我也要拉他下地狱!这种人就根本不应该活在世界上!你知道吗,他杀了我的亲族,害他的夫人,临死居然不悔过自己的罪过,反倒后悔当初没有杀了我。呵呵,都说医生救死扶伤,但若是救了这般渣滓,和杀人纵火有什么两样!”

叶玉树语气少有的激烈,根本没有理睬我的担忧,他用指甲狠狠地按着蝴蝶纹身处的伤口,手指上浸出血色——他的行为近乎自残。我心中惊诧,怔怔看着他因痛楚而冒出汗水,几乎能感受到他钻心的疼。

——只有这样钻心的疼才能提醒他还活着。

少许,叶玉树神色稍霁,温声笑道,“你也看到了,我手臂上的蝴蝶纹身被抓花了,改日帮我重新纹一纹?”我刚想说我不会纹,掌握不了轻重,一定会很疼。叶玉树却道,“我不怕疼,我不能让别人知道我有这个纹身。”

他的眼神格外真诚,让我心头一颤。

他身边真的只有我了。

十日后,叶玉树的伤口已经愈合,脆弱的蝴蝶却仍然折了翅膀。我让他卧在沙发上,用火给针消了毒,蘸上墨水,小心翼翼地按住他的手臂,我持针的手指却不断地颤抖。

我强迫自己集中起注意力,道,“疼就说话,别闷着。”

叶玉树笑道,“你这话已经交代了五遍了。”

我咬紧牙关,尖细的针尖刺入皮肤的刹那,叶玉树微微颤抖。

我手法稚拙,针尖走过的皮肤很快泛红起肿,鲜血止不住地向外流。叶玉树渐渐皱起了眉头,额头上渗出汗。四周变得格外安静,我能感受到空气的纤毫浮动,我从未如此清晰地听见自己和叶玉树的愈加着重的呼吸。

空气中弥漫着他灼热的温度,我耳根发红,却分毫不敢错神,生怕让他更疼。小小的蝴蝶翅膀足足花了我小半个时辰,折着羽翼浴血而生,显得分外凄艳。

 

(五)穷途

整整三年,我们就这样走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我们一白一黑、一明一暗,一对天涯索命人,在黄昏来临之际在墓地旁碰头,在深夜里藏在窖里的实验室过夜,在凌晨分道扬镳,靠着变异蝙蝠通风报信。

叶玉树的世界里从来没有阳光,复仇是他唯一的灯塔,余下的只有被憾恨和孤独折磨的漫漫长夜。我无声地对自己承诺:我固然不能替他承受生命的苦痛,但一定要他每次回头的时候都能被看到;我要在他身后,永远陪伴着他,永远守护着他,永远等待着他,成为他崎岖长路上的拐杖和刀刃,又或者是一只小小的手电,将他暗无天日的穷途照成白夜。

我一直替他豢养蝙蝠、打探消息,但杀戮之事都是他亲力亲为。我一向知道,叶玉树固然需要我的帮助,却不想让我的手直接染上鲜血——他甚至自欺欺人地觉得我与他不同,还有置身事外的可能。

后来叶玉树的手段愈发酷烈,而我在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里也造下了杀孽。在西安和济南,几个聪明的学者顺藤摸瓜地找到墓地,我便在暗夜里放出蝙蝠将他们悉数咬伤。

我绝不能让他们发现叶玉树的秘密,我要让叶玉树没有后顾之忧。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用蝙蝠杀人之后,一丝带着罪恶的快感涌上心头。我露出惨淡却嚣张的笑容,终于保护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一刻我感到奇异的快乐,我似乎终于能够有资格分享他的痛苦,我终于有底气说陪伴。

我以为能瞒过叶玉树,却被他一眼看穿,他似乎有些无可奈何的悲伤。我却有些孩子气的得意:你看,连聪明绝顶、机关算尽的叶玉树也奈何不了我。

 

名单上划去了越来越多的姓名,每一个笔画、每一个日期都是一个血腥的故事。复仇计划越接近尾声,叶玉树孤寂独处的时刻便越多,他愈发多愁善感,却将自己的思绪藏得愈加深沉。

他的最后一站是上海,那曾是他求学的地方,他担心有人认出他的底细,所以选这里为终章。我和他都隐隐开始盘算,在杀掉最后一个仇人之后,以后的路要怎么走?

对于叶玉树来说,这显然是痛苦的事。他的世界里没有阳光,他一生为复仇而活,似乎那就是他生命的休止符。我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他不会再像离开天津、北平那样潇洒平安地离开上海。

我的预感没来由的准确,叶玉树的计划发生了从未有过的变故——他爱上了许如侬,他仇人的女儿。

许如侬和以往那些迷恋上叶玉树的女孩一样,她年轻美丽、冰雪聪明、对叶玉树优雅的举止和渊博的学识又敬又爱;她确实又与众不同,她善良却理智,坚强又脆弱,让人忍不住亲近。叶玉树伤痕累累的心终于找到了小憩的绿荫。他牵着许如侬的手走在街上的时候,我看到他在笑——我看到过他彬彬有礼的笑、强作欢颜的笑、冰冷无情的笑、似嘲似讽的笑、痛苦无助的笑、自欺欺人的笑,却从未看到过他这般发自内心的笑,明净到梦幻、轻柔到绝望,我忽然感动得想哭。

这是我和他这个年纪的青年人本该有的笑容——原来我和叶玉树都在阴影里呆得太久了,早就忘记了阳光的温度。

叶玉树一面情不自禁地与许如侬越走越近;一面依旧毫不留情地杀了许名扬、姚华生、牛老八、黎北和姚发,他们和甄贵、金万贯一样,死得分外凄惨。他一面却异想天开地奢望着把许如侬纳入他的未来;一面在刀尖上走完既定的舞步。而最为可悲的是,在他内心深处,他早已认定自己根本没有未来。

在凶手牛老八被蝙蝠咬伤身亡后,我就不断地催促叶玉树离开上海。叶玉树却始终没有动身。

他的心真的乱了。

那一刻我甚至开始希望姚发——他最后一个被蝙蝠咬伤的仇人晚一些死,这样叶玉树还有活下去的理由。

冰雪聪明的许如侬、好管闲事的考古学家白一飞、为人正派的巡捕陈忠道、还有玩世不恭的神枪手骆宾居然一查到底,不但追查到豢养蝙蝠的墓地,更将矛头直指叶玉树本人。我心中从未有过这般害怕,害怕叶玉树真的想走也走不了了。

白一飞歪打正着地烧死了所有变异蝙蝠之后,叶玉树最后一次与我见面。他在墓地边上为他的蝙蝠立起无字的碑。

墓地还是城南的那片墓地,埋葬了冤死的不归人。在我十五岁离开后兜兜转转,居然又重新回到故事开始的地方。当年叶玉树清理过的荒草又长了起来,草间有迷离的萤火虫、有窸窣的蟋蟀,还有诡异脆弱的白色蝴蝶。月光依旧如水一般凄清,我们年少时读过的书还在那间半沉地下的洞穴里,我曾在那里看书,然后不知不觉地睡着了,醒来总能看到叶玉树清俊的侧影、专注而寂寞的神情。

叶玉树如当年一般靠在床边,不知是想起了少年时的往事,是许如侬的笑靥,抑或又是童年的惨案。他解开上衣的袖口,温柔地摩挲着脆弱的蝴蝶纹身。我忽然想起十五岁初遇的时候他死死护着左臂,便是护着这只蝴蝶纹身。叶玉树喃喃叹息,“该结束了。”

他给了我最后一箱报酬,里面不是支票,而是黄金,让我只身离开上海。我苦笑,他竟然还以为我能够抽身而退。我早已是他白夜中的影子,他若是不在了,影子岂会独善其身?

他偏偏不明白,或是偏偏装作不明白,只求对我仁至义尽。我便遂了他的心愿,郑重接过了他的箱子和车票,说我打算去太湖逍遥。

太湖又称蠡湖。春秋末年,越国大夫范蠡与勾践在吴国受尽欺辱,回到越国后卧薪尝胆惨淡经营,待到二十年后领兵姑苏,一雪前耻。大仇得报的范蠡急流勇退,携着西施泛舟太湖,成就一段千古佳话。

我奢望着叶玉树有一天也能够放下心结,离开上海,另寻天地。他还年轻,他才华横溢,他本还有着属于他的未来。我会一直陪着他。

叶玉树听懂了我的弦外之音,他凄凉地笑了。

那一刻我知道,他不可能活着离开上海了。

是夜我做了噩梦。我梦见在暗无天日的地狱,色胆包天、肥胖可憎的金万贯将叶玉树压在地上肆无忌惮地凌辱侵犯;又梦见作威作福的姚氏兄弟动用私刑,用钳子拔他的指甲,用火炭烙他的皮肤。

我吓得从梦中惊醒,才发现叶玉树一夜未睡。

天亮之后,我假装离开,离开了叶玉树,却仍然藏匿在上海。

我和他一样,都走不掉了。无论是人间还是地狱,我和他都是一对天涯亡命人。

 

  • 尾声

拼图的最后一块终于被拼合,无路可退的叶玉树从钟楼上一跃而下、自杀身亡。

叶玉树一辈子没能走出仇恨的阴影,再向前走一步、停一秒,对于他来说都太过痛苦,我忽然有些替他高兴,他终于获得了永久的解脱。

叶玉树的尸体由医院转交给了墓地。他裹着白布,而我是一身黑衣的守墓人。

叶玉树像是安静的睡着了,他从未睡得如此恬静深沉。我紧紧的抱着他,终于失声痛哭。

在他生前,我有多少次奢望这样将他拥入怀中,告诉他并不孤单,告诉他可以放松可以软弱——在他第一次杀人无助哭泣的时候,在他把自己关在太平间的时候,在我替他续上蝴蝶纹身的断翼的时候,在我说去太湖时他凄凉地笑着的时候。

我又有多少次奢望像这样握住他的手,哪怕从未在阳光之下,我会永远都在,带着他走过漫漫白夜。

 

我没有将他埋在上海,我将他的尸首火化,带着他的骨灰启程去云南。

我要去寻找那个边陲的村落,那里有明媚的日光,有白色的蝴蝶翩迁起舞。

那里是他故事的起点,也是我和他最后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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